泰康开泰美元货币基金的目标是达致与现行货币市场利率相符的美元回报。
- 策略
- 子基金透过主要投资(即不少于其资产净值的70%)于政府、半政府、国际组织及金融机构所发行以美元计值及结算的短期存款及优质货币市场工具,寻求达致其投资目标。优质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票据、短期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存款证、商业汇票及优质债务证券。子基金可将少于其资产净值的 20% 投资于债务证券,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债券、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
- 子基金亦可投资于获证监会认可或以与证监会的要求大致相当并为证监会所接受的方式进行监管的货币市场基金。子基金投资的货币市场基金可以以美元以外的货币(如港元)计值,只要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将不超过子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 非美元计值的投资可占子基金资产净值的30%。
- 除子基金不得投资于中国内地(考虑新兴市场而言,不包括包括香港、台湾及澳门)以外的新兴市场外,子基金的投资的发行国家并无特定地区分配。子基金可投资的国家或地区包括但不限于香港、台湾、澳门、新加坡、以及位于欧盟、美国及中国的已发展市场(在岸及离岸市场)。
- 子基金可将其资产净值的30%以下投资于在岸及离岸人民币计值货币市场工具、存款或优质债务证券(透过香港与中国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债券通」)进行投资)。子基金对在岸人民币计值货币市场工具、存款及优质债务证券的风险承担总额将少于子基金资产净值的20%。
- 基金经理将评估可能代表子基金购入的工具的信贷质素及流动性状况,以厘定货币市场工具是否属优质。子基金将只投资于具有以下评级的工具:本身具有或其发行人具有投资级别评级(即(获国际认可信贷机构,例如穆迪、标准普尔或惠誉给予)至少BBB-/Baa3评级或(获中国内地境内信贷评级机构给予)AAA评级)。如果发行类别或发行人没有信用评级,子基金可以投资此类工具,前提是他们的担保人的投资级别评级符合上述信贷评级要求。由有关评级机构提供的该等信贷评级会作为参考基准,基金经理同时将根据多项因素自行就信贷质素作出评估。基金经理的评估涉及对发行人的信贷基本因素进行定量及定性分析。所评估的定量财务因素可能包括发行人的杠杆率、经营利润率、资本回报率、利率覆盖率及经营现金流。将予评估的定性因素可能包括行业前景、公司的竞争地位、企业管治及其他非财务因素。基金经理将根据多项因素评估工具的流动性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该等工具的距离变现的时间、清盘期限、价格波幅、外部流动性分类、每日交易量、收益率波幅及买卖差价。只有具备充足流动性的工具方会纳入子基金的投资组合。
- 子基金持有由单一实体所发行的工具及存款的总值,将不会超逾子基金总资产净值的10%,但以下情况除外:(i)如果实体是具规模的金融机构(定义见证监会《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守则」))及持仓总额不超逾实体的股本及非分派资本储备的10%,则该限额可增至25%;或(ii)如果是政府证券及其他公共证券(定义见守则),则最多30%可投资于同一发行类别;或(iii) 因子基金规模所限而无法以其他形式分散投资的任何少于1,000,000美元的存款。
- 子基金将不会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子基金将不会投资于具有损失吸纳特征的工具(即于发生触发事件时或有可能受到被撇减或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工具)。
- 子基金的投资组合的加权平均届满期将不会超逾60天,及其加权平均有效期将不会超逾120天。子基金亦不可购入超逾397天才到期的工具(或如果购入政府证券及其他公共证券,则其余下届满期不可超逾两年)。
- 子基金只可作为临时措施借取款项,以应付赎回要求或支付营运开支,惟款额以子基金总资产净值的10%为限。
- 为免产生疑问,子基金将不会(i)投资于并非在任何证券交易所、场外市场或其他开放予国际公众人士及该等证券有进行定期交易的有组织证券市场上市、挂牌或交易的任何证券或其他金融产品或工具或(ii)进行任何卖空。
- 金融衍生工具(「金融衍生工具」)
- 子基金只可投资于金融衍生工具作对冲目的,不可作投资目的。非美元计值投资产生的任何重大货币风险将适当对冲为美元。
- 销售及回购交易
- 子基金只可作为临时措施订立销售及回购交易,以主要应付赎回要求。子基金的资产净值中可予订立销售及回购交易的最大比例及预期比例(与子基金的借款合计)分别为10%及10%。
- 子基金将不会就子基金订立证券借出及反向回购交易。
- 基金经理拟出售销售及回购交易内提供的证券以换取相等于该等证券市值的现金,而所得现金将不会进行再投资。子基金将不会收取任何非现金抵押品。
美元计值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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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元计值及结算的短期存款及优质货币市场工具 |
70 - 100 |
非美元计值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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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美元计值及结算的短期存款及优质货币市场工具 |
0 - 30 |
其他货币市场基金 |
0 - 10 |
交易频率 |
每日 |
交易货币 |
美元 |
认购费 |
B 类、A 类、I类、M类、C类:最多 5% |
赎回费 |
B 类、A 类、I类、M类、C类﹕无 |
转换费 |
B 类、A 类、I类、M类、C类:最多 1% |
管理費 |
B类:每年0.60%
A类:每年0.40%
I类:每年0.15%
M类:每年0.00%
C类:每年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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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首次认购额 |
B类 – 1美元
A类 – 100美元
I类 – 1美元
M类 – 10,000美元
C类 – 1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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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其后认购额 |
B类 –1美元
A类 – 100美元
I类 – 1美元
M类 – 10,000美元
C类 – 1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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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持有量
(单位最低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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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1美元
A类 – 100美元
I类– 1美元
M类 – 10,000美元
C类 – 1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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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额
(单位最低总值:) |
B类 –1美元
A类 – 100美元
I类– 1美元
M类 – 10,000美元
C类 – 1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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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日期 |
31/5/2022 |
初步发售价 |
B 类、A 类、I类、M类:10美元
C 类:1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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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派频率 |
子基金B 类、M类、A 类、I 类及C 类 – 美元 – 累积单位不会作出分派。
就C 类 – 美元 – 分派而言,视乎基金经理酌情决定,分派(如有)将按月并只可自可分派收入净额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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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管理人及过户处 |
中银国际英国保诚信托有限公司 |
托管人 |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ISIN编码 |
HK0000857273(B类 – 美元)
HK0000857299(A类 – 美元)
HK0000857307(I类 – 美元)
HK0000857281(M类 – 美元
HK0000930856(C 类 – 美元 – 累积)
HK0000930864(C 类 – 美元 – 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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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编码 |
TADMMBU HK(B类 – 美元)
TADMMAU HK(A类 – 美元)
TADMMIU HK(I类 – 美元)
TADMMMU HK(M类 – 美元)
TIKUCUA HK(C 类 – 美元 – 累积)
TIKUCUI HK(C 类 – 美元 – 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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